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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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2-23 09:36:35
标  题: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调政办发[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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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政办发〔2022〕3号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兵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调兵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解决调兵山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夯实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妥善处理城乡供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饮水需求之间的矛盾,着力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城乡融合发展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的原则,全面提高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质量与管理水平,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管理、同服务,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

二、目标任务

调兵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分两期进行,工程建设后,将解决全市镇村5.5万人的饮水问题。

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为晓南镇各村,建设年限为2022年至2023年,投资1.57亿元。其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输水主管线两条,为南区配水厂和九龙泵站管线,分供晓南镇平原区与山区;管线总长度24公里,其中入户9.5公里;新建一体化户外智慧泵房5座;新建智慧水务系统1套。

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为除晓南镇以外的其他两镇两街,建设年限为2023年至2025年,投资约4.93亿元。

三、主要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由市水利局牵头,重新完善编制《调兵山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和《调兵山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依据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规划需求,合理选择供水方式和运行管理模式,按照“系统谋划、尽力而为”的原则,尽快完成相关材料编制。

(二)分步推进项目。现已完成调兵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可研及初步设计并上报省水利厅,待专家审核通过后,报请铁岭市水利局批复。之后逐步完成环评、土地预审、风险评估、节能估值、水保方案等前期工作。

(三)选择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好省级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推动农村供水项目实施,经市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发专项债券的方式来筹措配套资金。目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专项债券资金8000万元。

(四)完善水费制度。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照“保本微利、公平负担”的原则,尽快出台调兵山市农村供水水费的定价文件。

(五)建立运维机制。运维主体由调兵山市润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制水工艺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制水净化、制水消毒、水质检测、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要加强水厂及供水管网等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保障工程正常运行,接受水行政、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督管理,确保农村用水安全。同时,规范用户用水行为,加强用水计量,强化水费收缴,倡导节约用水。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调兵山市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部门责任。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组织协调、宏观规划、明确标准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指导出台资金筹措方案、落实财政有关补贴、将维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监督管理资金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城镇建设指导、供水管网建设与城区建设相关衔接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对供水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学评价、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的划定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相关规划的对接、建设用地的审批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推动农村供水有关政策的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引导农村群众养成饮用自来水的良好习惯,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征地拆迁等工作,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监督指导。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调度协调,对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和督导检查,及时对工作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进度缓慢、质量不达标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

  调兵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焦   健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   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李子骥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董志洪  市政府副市长

                 秦   贺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君佩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华丰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   岽  市财政局局长

                 蓝   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程广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姜淑红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杜耀宇  主持市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工作

                            聂   勇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利局局长)

                            李庚申  晓南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波  润鑫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   洋  润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水利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解读 unscramble

  为从根本上解决调兵山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夯实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妥善处理城乡供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饮水需求之间的矛盾,着力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城乡融合发展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的原则,全面提高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质量与管理水平,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管理、同服务,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

  二、目标任务

  调兵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分两期进行,工程建设后,将解决全市镇村5.5万人的饮水问题。

  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为晓南镇各村,建设年限为2022年至2023年,投资1.57亿元。其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输水主管线两条,为南区配水厂和九龙泵站管线,分供晓南镇平原区与山区;管线总长度24公里,其中入户9.5公里;新建一体化户外智慧泵房5座;新建智慧水务系统1套。

  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为除晓南镇以外的其他两镇两街,建设年限为2023年至2025年,投资约4.93亿元。

  三、主要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由市水利局牵头,重新完善编制《调兵山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和《调兵山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

  (二)分步推进项目。现已完成调兵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可研及初步设计并上报省水利厅,待专家审核通过后,报请铁岭市水利局批复。之后逐步完成环评、土地预审、风险评估、节能估值、水保方案等前期工作。

  (三)选择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好省级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推动农村供水项目实施,经市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发专项债券的方式来筹措配套资金。

  (四)完善水费制度。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照“保本微利、公平负担”的原则,尽快出台调兵山市农村供水水费的定价文件。

  (五)建立运维机制。运维主体由调兵山市润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制水工艺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制水净化、制水消毒、水质检测、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调兵山市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部门责任。

  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组织协调、宏观规划、明确标准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指导出台资金筹措方案、落实财政有关补贴、将维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监督管理资金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城镇建设指导、供水管网建设与城区建设相关衔接等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对供水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学评价、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的划定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相关规划的对接、建设用地的审批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推动农村供水有关政策的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引导农村群众养成饮用自来水的良好习惯,提高群众的认可度。

  (四)加强监督指导。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调度协调,对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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