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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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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政办发〔2019〕13号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违建别墅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宁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辽宁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铁岭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综合施策、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大打一场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攻坚战,做到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厉惩治顶风违建、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增问题,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及搞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重拳出击,铁腕治违,坚决遏制违建别墅乱象,夺取全市清查整治违建别墅问题的全面胜利。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包括“别墅类”房地产、具有“别墅”风格的经营性项目、私家庄园、私人别墅,不针对所有别墅,不影响合法合规的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建设和经营。具体可以归纳为:“三个不纳入,两个突出问题,四大重点区域”,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的整改任务。
(一)“三个不纳入”:一是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发前已建已售的违建别墅不纳入清查整治范围,只清查整治此后新建的违建别墅。二是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前已建成的别墅不纳入清查整治。三是农(牧、渔)民自建自用房屋,不纳入本次清查整治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二)“两个突出问题”:一是重点整治严重破坏生态的违建别墅问题。对在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水利等法律法规,未按规定履行环评、规划、用地、建设、销售审批手续,以及地方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违建别墅进行查处。二是重点整治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问题。主要包括违建别墅占用公共资源;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侵占公共利益,长期有反映但得不到解决;严重超出法律和公德底线,舆论曝光后全社会高度关注;信访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等。
(三)“四大重点区域”:一是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二是重要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三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四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国家一级公益林,青山保护区禁止开发区,市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清仓见底,形成台账(即日起—7月底)。各镇(街)在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以镇(街)为单位,以“过筛子”的方式,对辖区内违建别墅问题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清仓见底,确保应查区域寸土不差、违建别墅一个不落。要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手段,全面摸排查清违建别墅的建设情况(主体、时间、位置、面积等)及利用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列出清单。要实行建立台账与摸底调查同步跟进,做到无遗漏、无死角、底数清,实现排查地点、疑似问题、违建数量、违建主体、违建时间和责任主体“六落实、六明确”。要实行台账动态管理,随时根据排查摸底情况更新调整。各镇(街)摸排清查情况于2019年7月24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铁岭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坚决整治(2019年8月—12月底)。各镇(街)要坚持问题导向、销号管理,按照清查和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边排查边处置,对照排查台账,实行逐一整改。各镇(街)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身体力行,对整改工作要亲自上手,主动推进,不等不靠,排查和整治无缝对接、整改和销号压茬推进。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辽宁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辽自然资发〔2019〕47号),实事求是、严守政策,分门别类、对号入座,统筹推进,依规操作,做到该拆除的清理到位、该没收的执行到位、该罚款的征缴到位、该销号的清仓到位,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问题不上交,矛盾不跨年。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省领导提出的“六条处置措施”:针对违建别墅的不同情况,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分门别类,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销售别墅违法所得、罚款等六条措施,比如对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重要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各级保护区内、青山保护区禁止开发区等禁止建设区内的违建别墅要实行拆除,对于违建别墅项目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均不符合的部分要实行拆除,对擅自在农用地上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的违建别墅要实行没收,对于部分建设程序违法但后期可以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且不严重破坏生态的违建别墅,可以保留建筑物,对于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于市场主体和个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给予罚款处罚等等。总之,到12月底全面完成我市的整改任务,并上报整改工作报告。
(三)严格督导,严肃问责(2020年1月—6月)。各镇(街)要将未整治到位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问题台账管理,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难点问题,坚决消除违法状态,恢复生态功能。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重点整治,该通报的通报、该督办的督办、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切实落实整治任务,整治一项销号一项。要动真碰硬,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镇(街),市委、市政府将约谈镇(街)相关负责同志;对仍不改正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依规督促整治到位。
(四)健全机制,常态管理(2020年6月—12月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2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明察暗访,评估清查整治效果。各镇(街)要将有合理原因未完全处置到位的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挂账监管,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坚决盯住不放,绝不能久拖不改。对专项行动暴露出的保护区划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查缺补漏,堵塞漏洞,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对违建别墅破坏生态等问题,要认真研判问题成因,斩断违法利益链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建别墅乱象反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研究新情况,回应镇(街)提出的共性问题,指导帮助各镇(街)推进清查整治工作。要组织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镇(街)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推动整治工作全面彻底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市政府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成员,研究制定我市清查整治政策,建立全市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指导和督促各镇(街)落实清查整治任务,对各镇(街)清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总结工作进展成效。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分工,划清职责。各镇(街)党委和政府是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逐级压实责任。各镇(街)要明确相对稳定的专职人员,加强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查整治各项任务。各镇(街)专项行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导检查。
(三)勇于担当,铁腕治理。各镇(街)党委和政府要在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领域执法力量的作用,开展动态巡查和监测,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要坚持依法依规,突出生态保护,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处置意见,明确处置程序,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根据生态环境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对涉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生态保护和规划、用地、建设、销售等法律法规问题,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销售别墅的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严肃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市场主体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
(四)强化联合,协同作战。要建立行政、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处置渠道。各有关部门对摸排中发现的违建别墅线索集中力量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拆除、没收等处理,提出生态恢复要求,利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等力量,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坚决执行到位。行政机关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在工作中,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查整治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中涉及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指导意见处理。坚决防范清查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清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建别墅的,要带头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理,为清查整治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六)稳妥处置,确保稳定。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解决本区域内违建别墅问题。各镇(街)对清查整治态度要坚决,方法要科学,操作要稳妥。从实际出发,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依规按政策处理,做好风险评估,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市范围内大打一场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攻坚战,做到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厉惩治顶风违建、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增问题,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及搞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重拳出击,铁腕治违,坚决遏制违建别墅乱象,夺取全市清查整治违建别墅问题的全面胜利。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具体可以归纳为:“三个不纳入,两个突出问题,四大重点区域”,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的整改任务。
(一)“三个不纳入”
(二)“两个突出问题”
(三)“四大重点区域”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清仓见底,形成台账(即日起—7月底)。
(二)自查自纠,坚决整治(2019年8月—12月底)。
(三)严格督导,严肃问责(2020年1月—6月)。
(四)健全机制,常态管理(2020年6月—12月底)。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二)明确分工,划清职责。
(三)勇于担当,铁腕治理。
(四)强化联合,协同作战。
(五)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稳妥处置,确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