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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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0-10
标  题: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调政办发[2019]2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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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政办发2019〕26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兵山市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调兵山市第二批“办事难”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根据《铁岭市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18年“办事难”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开展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一)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着力解决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受权不到位、“体外循环”等问题。各级政务机构全面建立排队叫号、咨询引导、首问负责、容缺受理、预约服务、代办服务、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好差评”制度。税务、社保、不动产、公积金、交管、出入境等窗口,足量开设人工窗口,高峰期及时加开,群众排队(号)时间不超过15分钟。推广自助服务,并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指导帮助。严禁窗口限号、限人数、限定办事日期和时间段。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根据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无休窗口范围。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单位,各镇街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二)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按照省、市《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推进落实,公布100个高频事项清单,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镇街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解决小微企业“用电难”。精简办电手续,压缩低压供电小微企业用户报装环节、平均接电时长。加大“掌上电力”APP、95598网站的宣传推广和应用,“线上办电”可办率达到95%以上。严厉查处“三指定”、乱收费问题,严禁各级电力公司随意停电、断电。

责任单位:调兵山市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份底前

(四)优化社会保险办理。针对社保办事主题为老年人和伤病人员的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容缺受理,让群众“一次都不白跑。照顾高龄、重病、瘫痪、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按照省统一标准,优化社会保险异地转接事项流程。压缩居民社保卡办理、丢失补领时限,压缩异地就医、医疗费报销、养老金申领发放等事项的审批时限。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税务局,各镇街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五)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严格落实“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真正实现“上学不求人”。简化中小学转学手续,依托解放生产力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探索转学手续“网上办”。校方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动员、诱导学生及家长捐钱捐物,个人自发捐赠纳入统一管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狠刹有偿补课之风,严禁在职教师挂靠校外培训机构、开设收费补课班、诱导学生上校外补课班。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六)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力度,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收取回扣等行为,2019年以前的执行积压案件至少解决%30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法院

    责任单位:检察院、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七)擦亮城市形象“窗口”。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规范服务行为、车内卫生等服务细节。整顿车站、景区等场所及周边经营和交通秩序,划定出租车、网约车待客区,整治“黑车”和出租车、住宿、餐饮行业缠客、宰客等行为。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八)整治“继承难、公证难、证明难”问题。优化财产、不动产继承程序、公证流程。依法可以实施委托办理的情形,不得强制要求本人亲自到场。探索承诺制、对因时间、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而难以开具的证明,所有当事人同意并承诺有效的,由承诺书代替证明。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等,各镇街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

(九)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结合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论证,推动取消、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自查整改,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

    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二批“办事难”专项整治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督导落实。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规定动作基础上,拓展整治任务,扩大整治成果。

(二)巩固整治成果。持续巩固第一批整治成果,对第一批专项整治中的“着力整治机关‘衙门作风’、切实解决机关‘中梗阻’问题、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水平、树立真抓实干导向”4项任务,按原定责任分工和有关要求继续长期推进,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取得更大成效。适时组织“回头看”。

(三)强化督导问责。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群众反应强烈、投诉问题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领域暗访督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推进不力的,指名道姓通报,形成震慑,同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实绩考核中。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开展正面宣传,提升调兵山市形象,把“办事难”专项整治打造成调兵山市名片。将8890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受理“办事难”问题投诉的主渠道,让群众广泛知晓应用。

解读 unscramble

  为深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根据《铁岭市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18年“办事难”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开展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一)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二)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三)解决小微企业“用电难”。

  (四)优化社会保险办理。

  (五)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六)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

  (七)擦亮城市形象“窗口”。

  (八)整治“继承难、公证难、证明难”问题。

  (九)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巩固整治成果。

  (三)强化督导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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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政办发[2019]26号《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