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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重点河流巡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3-6
标  题: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重点河流巡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调政办发[2020]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0日
文件 file

调政办发20205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重点

河流巡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兵山市重点河流巡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6

      (此件公开发布)

调兵山市重点河流巡河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铁岭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重点河流管控工作的通知》(铁市环委发〔20201号)要求,开展调兵山市重点河流巡河工作,现将本方案提请此次常委会审议。

一、管控范围

长沟河、王河

二、管控内容

1.河道内所有垃圾必须全部及时清理,同时检查封育地段是否完好,如存在损坏现象,要及时修复。

2.详细排查河道的非法排污口,查明原因并建立台账,加强联合执法,实现非法排污口全部堵死,确保做到无漏洞、无死角、全覆盖。

3.河道周边入河的污水处理厂必须保证正常运转,确保做到达标排放。是否达标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取水采样、水质分析结果为准。

4.排查沿河流域300米范围内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粪污处理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5.全面清理沿河流域各镇(街)村垃圾,消杀灭菌、不留死角,积极开展“五指分类法”。

6.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厂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巡河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焦健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于清波、副市长关宏杰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事务服务中心及各镇(街)为成员单位。

四、工作安排

按照确定的重点河流,成立2支巡河工作队,抽调市环保局2名副科级领导任队长,每支工作队不少于10人。每支工作队人员组成:环保局2名,住建局1名,生态事务服务中心1名,其他人员由河流所在镇(街)配齐,每个镇(街)3人,各镇(街)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组成联合工作队,共同开展重点河流巡河工作。

1.        长:于清波  调兵山市副市长

第一巡河工作队队长:王奎生  调兵山市环保局副局长

2.         :关宏杰  调兵山市副市长

第二巡河工作队队长:张伟中  调兵山市环监局局长

巡河时间:33日至430

工作队每周至少完成2次巡河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河流巡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确保巡查到位、治理有效。铁岭市成立5个副县级领导带队,环保、城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对重点流域进行督察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移交纪委监委、组织部处理。

2.各工作队要建立巡河台账,形成工作报告,每个工作队由牵头单位负责,要定期形成工作报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铁岭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3.新闻媒体要对巡河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4.各工作队巡河期间,要做好相应防护措施,避免出现疫情感染。各部门要做好巡河工作人员防护装备保障。

5.重点河流涉及的相关镇(街)

长沟河:晓明镇、晓南镇、兀术街街道

  河:大明镇、调兵山街道

解读 unscramble

  按照铁岭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重点河流管控工作的通知》(铁市环委发〔2020〕1号)要求,开展调兵山市重点河流巡河工作,现将本方案提请此次常委会审议。

  一、管控范围

  长沟河、王河

  二、管控内容

  1.河道内所有垃圾必须全部及时清理,同时检查封育地段是否完好,如存在损坏现象,要及时修复。

  2.详细排查河道的非法排污口,查明原因并建立台账,加强联合执法,实现非法排污口全部堵死,确保做到无漏洞、无死角、全覆盖。

  3.河道周边入河的污水处理厂必须保证正常运转,确保做到达标排放。

  4.排查沿河流域300米范围内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粪污处理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5.全面清理沿河流域各镇(街)村垃圾,消杀灭菌、不留死角,积极开展“五指分类法”。

  6.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厂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巡河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焦健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于清波、副市长关宏杰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事务服务中心及各镇(街)为成员单位。

  四、工作安排

  按照确定的重点河流,成立2支巡河工作队,抽调市环保局2名副科级领导任队长,每支工作队不少于10人。

  工作队每周至少完成2次巡河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河流巡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确保巡查到位、治理有效。

  2.各工作队要建立巡河台账,形成工作报告,每个工作队由牵头单位负责,要定期形成工作报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铁岭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3.新闻媒体要对巡河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4.各工作队巡河期间,要做好相应防护措施,避免出现疫情感染。各部门要做好巡河工作人员防护装备保障。

  5.重点河流涉及的相关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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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政办发〔2020〕5号《调兵山市重点河流巡河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