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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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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9-14
标  题: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调政办发[2020]2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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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政办发2020〕22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兵山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调兵山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按照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导向,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需求为落脚点,将政务服务驿站打造为百姓身边的政务服务大厅,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全市经济稳定发展创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建设目标

以提升基层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分步实施、创新驱动的原则,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全域通办”。

2020年7月1日前,选取部分村和社区,作为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样板,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改造升级;选取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兴煤矿和国投生物能源(铁岭)有限公司,建设企业内标准化政务服务驿站,作为政务服务向企业的延伸;选取部分自然屯和居民小区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其他村和社区驿站点位完成基础服务功能的配置。

2020年8月底前,全市驿站正式对外服务,形成基层政务便民服务网络体系,提供“全域通办”服务。各驿站点位参照样板驿站标准化建设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复制改造。

2020年底前,完成对全市政务服务驿站标准化建设的竣工验收,通过完善服务设施、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运行模式,形成机制完善、运行流畅、百姓认同的全域化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规划设置

以村和社区为主体,围绕“不见面审批”,规划建设调兵山市政务服务驿站网络。按照建设目标分阶段、分批次推进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工作,形成“居民服务+企业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营商局、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兴煤矿、国投生物能源(铁岭)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二)规范建设标准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驿站网上代办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机构运行、岗责权限和廉政防控建设。制定驿站标准化建设指南,按照“十统一”开展驿站建设,即统一选址标准、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外观形象、统一事项清单、统一办事流程、统一设施网络、统一业务培训、统一岗责体系、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考核管理。严明驿站工作纪律,明确驿站服务的职责、内容、流程和机制,以标准化的建设模式,保证驿站网上代办服务和便民事项办理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司法局、营商局、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0日

(三)充实服务事项

制定驿站便民服务清单。根据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重点围绕社会保障、市场准入、惠农助农、优待抚恤和行政备案等高频和热点内容,保障特殊群体的办事需求,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政务服务驿站网上代办事项清单,充分授权政务服务驿站帮办代办。

制定镇(街道)、村(社区)出具证明清单。根据《辽宁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各类证明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工作,规范证明类事项服务清单。

牵头单位:司法局、营商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农业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商务局、残联及其他行政单位、各镇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

)优化办事流程

各审批部门要与政务服务驿站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确保基层受理事项填报的信息与申报材料,符合业务申报条件和办理规范。对照制定的驿站网上代办事项清单,逐项做好接件受理、勘验核查、报件审批、结果送达和退回处理等环节的流程优化与衔接。各行政单位要积极研究制定事项网上办理机制,落实网上办事所需人员和设备配置,及时优化、调整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信息。

牵头单位: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行政单位、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

)健全设施网络

根据驿站建设标准化要求,政务服务驿站需配置电脑、办公电话、高拍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办事服务区、宣传区、等候区和连线解答区。各行政审批部门、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驿站,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相链接,各部门应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设施问题,确保政务服务网络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政府办、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行政单位、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各镇、联通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

)加强体系建设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完善全流程岗责管理体系。优先落实政务服务驿站人员AB岗配置,保持人员稳定,做到专职专岗,确保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业务审批部门,对驿站所提交的受理申请和办事材料,及时做好审核与审批工作,原则上要求即接即审、即审即办、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行政单位、各镇

完成时限:2020年7月10日

加强指导培训。注重日常业务指导工作,围绕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业务实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对政务服务驿站工作人员进行思想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培养。

牵头单位:营商局

责任单位:各行政单位、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各镇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创新服务模式

实现“全域通办”。做好群众委托授权信息和办事材料传递渠道的管理工作,收件驿站通过将数据信息经内部网络传递至受理驿站,实现“全域通办”。

组建“政务服务团队”。由各行政单位和镇分管主要业务的副职领导,组建“政务服务团队”,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为办事群众在线解答政策实施和疑难问题。

提供特色服务。制定驿站标准化服务规范,结合服务区域内居民类型特点,设立“8小时外”服务时段。面对空巢、孤寡、残疾、留守等办事对象,提供预约、上门等人性化服务项目。

责任单位:营商局、各行政单位、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0年7月10日

拓展服务渠道。在“调兵山融媒”App上,设立“网上办事”功能模块。通过与政务服务驿站之间的信息传递,实现群众办事手机“下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农业局、司法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商务局、残联和其他行政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驿站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业务能力强的班子成员分管,要各司其职,全力做好人员协调和组织保障工作,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主管、分管领导主抓、业务部门审批人员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加强检查考核。将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列为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内容,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营商局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建设进展情况,对组织不利、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人员,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三)抓好推广,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政务服务驿站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面向服务对象宣传服务内容,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和使用率,推动我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持续稳步发展。

解读 unscramble

为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按照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导向,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需求为落脚点,将政务服务驿站打造为百姓身边的政务服务大厅,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全市经济稳定发展创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建设目标

以提升基层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分步实施、创新驱动的原则,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全域通办”。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规划设置

(二)规范建设标准

(三)充实服务事项

(四)优化办事流程

(五)健全设施网络

(六)加强体系建设

(七)创新服务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督导,加强检查考核。

(三)抓好推广,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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