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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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政办发〔2021〕16号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调兵山市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兵山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调兵山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铁岭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和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 “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回头看”,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排查整治范围
这次“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改变耕地性质及用途的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参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屯垦戍边、下岗职工再就业、资源枯竭矿山企业职工就业、种植高价值经济作物(包括君子兰、大樱桃)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整治整改。2019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另案处理”问题,不纳入此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排查整改之列。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各镇(街)对照2019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重点查看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各镇(街)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全面排查,对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地块要全面排查,对农业大棚及其看护房要全面排查。市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土地利用现状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地块信息。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图斑和国土云等信息,迅速组织人员力量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不留死角。
(三)坚决整治整改。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关于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补充指导意见》《关于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农业大棚看护房违规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建立工作台账。各镇(街)都要建立三本台账:排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全部建档留存。
(五)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六)严肃执纪问责。对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尽快复耕复垦。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农地农用。
四、明确责任分工
各镇(街)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任总负责人的 “回头看”工作专班,负责“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各镇(街)属地管理责任。专班下设综合协调、政策指导、督导检查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发动、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推进落实、工作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组织落实。各镇(街)承担实施“回头看”的主体责任。各镇(街)书记、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回头看”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
(三)协同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回头看”专项行动,具体负责“回头看”问题排查工作、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回头看”专项行动,具体负责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排查工作,提供设施农业图斑信息和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治整改工作。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等要根据职责优势,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全力保障“回头看”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五、具体工作安排
各镇(街)要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统一思想,联合行动,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一)全面排查。从2021年6月上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各镇(街)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分村明细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7月15日前,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和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二)坚决整治。从2021年7月15日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各镇(街)要按照“回头看”方案和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补充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8月15日前,按照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整治任务。
(三)工作验收。8月20日前,在各镇(街)验收、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市政府重点抽查,同时做好省政府督导组抽验迎接工作。各镇(街)要认真总结“回头看”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以各镇(街)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8月25日前,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形成专题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抄送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是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的具体举措,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将“回头看”工作列入各镇(街)重要的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成效。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回头看”工作直接关系农民群众和众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切身利益,涉及问题认定、处分处置、复垦复耕等多个环节,要注重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不搞简单化、“一刀切”,边排查、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三)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信息调度。按照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各镇(街)要迅速组建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请各镇(街)在6月23日前将“回头看”领导机构组成情况和工作联系表(附件4)报送市“回头看”工作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回头看”信息周报制度,各镇(街)每周报送工作信息,包括组织领导、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数量、总体进度、典型案例等。7月25日前报送违规问题分县明细表(附件2),7月25日后报送整改整治情况表(附件5),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同时,对“回头看”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报表、音视频等材料,及时做好分类整理、档案留存,为后期督导检查提供依据。
(四)加强舆论宣传,严肃督导问责。各镇(街)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舆论宣传,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让农民群众、经营主体、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大棚房”建设、租赁、买售的风险,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良好氛围。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通过网络、新闻、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各镇(街)“回头看”工作机构要积极与地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 “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回头看”,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排查整治范围
这次“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改变耕地性质及用途的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
(三)坚决整治整改。
(四)建立工作台账。
(五)严格执法惩治惩处。
(六)严肃执纪问责。
(七)尽快复耕复垦。
四、明确责任分工
各镇(街)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
(二)组织落实。
(三)协同配合。
五、具体工作安排
各镇(街)要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统一思想,联合行动,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一)全面排查。
(二)坚决整治。
(三)工作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二)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成效。
(三)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信息调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严肃督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