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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3日
2月23日12时起,我市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分级分行业分网格的精准管理,现将城乡社区(村)、企业及员工、服务场所及员工、公共行政场所及职员、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六个方面的疫情严查严控措施通告如下:
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
(第二版)
一、严格排查“十清楚”
1.清楚排查对象数量,做到底数清。
2.清楚排查对象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做到自然情况清。
3.清楚排查对象返回或到来时间,做到节点清。
4.清楚排查对象返回地或来源地,做到地点清。
5.清楚排查对象详细行程,做到轨迹清。
6.清楚排查对象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班(航)次,做到方式清。
7.清楚排查对象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做到源头清。
8.清楚排查对象身体健康情况,做到状态清。
9.清楚排查对象采取了哪些防治办法,做到措施清。
10.清楚排查对象家庭成员等密切接触者状况,做到身边人员清。
二、严格防控“十必须”
1.必须动员全体社区(村)居民共同参与群防群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2.必须确保中、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出行,不得采取“一刀切”封闭措施。对进入人员实施测温、验码(证)、登记。
3.必须对来自(去过)高风险地区人员采取14天居家隔离措施,防患未然。
4.必须对疫点实行封闭式隔离,将密切接触者转至集中隔离场所,做到有效阻断。
5.必须采取科学有效消毒措施,在中、低风险地区要以环境整治为主、化学消毒为辅。
6.必须合理设置废弃防护物品收集点,做到规范处置。
7.必须加强对社区(村)内出租屋管理,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要依法追究出租方责任。
8.必须加强居民“红事”“白事”备案管理,引导居民“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会众聚集。
9.必须对社区(村)内公共服务场所加强督导,低风险地区要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稳妥有序恢复经营。
10.必须持续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人人防控。
三、居民防疫“十不要”
1.遵法守规配合开展疫情排查防控,不要嫌麻烦、有抵触。
2.本人及家属从高风险地区来辽返辽,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依规居家隔离14天,不要随意外出。
3.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要增加传染风险。
4.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及时向社区(村)报告,不要耽误诊治。
5.出门带好口罩,在家勤洗手、勤通风,做好个人防护,不要麻痹大意。
6.合理处置废弃防护用品及生活垃圾,不要随意丢弃。
7.倡导不聚餐、少聚集,不要参加不必要的集聚活动。
8.主动向社区(村)反映外来人员情况,不要瞒报、迟报。
9.理性购买储存生活用品,不要盲目抢购囤积。
10.自觉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不要传谣信谣。
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
(第二版)
一、企业复产“十到位”
1.责任落实到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风险等级精准施策,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2.制度规范到位。根据企业特点,按照业务流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核查严格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对返岗员工进行疫情核查。
4.监测摸排到位。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等制度。
5.全程防控到位。强化生产环节防疫措施落实,抓好环保、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全过程安全可控。
6.日常管理到位。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避免人员集聚。
7.应急处置到位。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落实。
8.物资保障到位。准备各类防疫物资,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9.宣传引导到位。加强防疫宣传,提高防护意识。
10.工作到岗到位。责任到岗到人,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二、员工复工“十必须”
1.必须遵守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必须执行在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者应自觉推迟返岗的要求。
3.必须如实报告返岗前行程、与疫点疫区人员接触等情况。
4.必须服从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
5.必须报告发烧、咳嗽等症状并及时就诊。
6.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7.必须杜绝参加非组织行为聚集活动。
8.必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9.必须听从企业生产和防疫工作部署。
10.必须接受企业内外各项防疫检查。
服务场所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16条
一、服务业户复业“八到位”
⒈责任落实到位。各类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方案到位,人员到位,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⒉员工管理到位。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严格排查工作,做到每日测温,禁止聚餐、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对不符合条件员工,禁止上岗。
⒊落实“口罩文明”到位。入口处设有“不戴口罩,禁止入内”提示字样,从业人员在岗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提醒顾客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否则拒绝入内。
⒋消杀工作到位。对经营场所每日至少消杀两次,对高频接触使用物品、设施加大消杀频度。
⒌场所管控到位。合理使用电梯、空调等设施,关闭场所内儿童游乐等服务设施。
⒍卫生清洁到位。加强室内通风,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严格消杀,保持场所整洁卫生。
⒎应急处理到位。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工作。
⒏宣传引导到位。加强防疫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二、员工复工“八必须”
⒈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⒉必须如实报告个人返岗前真实信息,包括有无外出行为,有无被隔离记录等。
⒊必须服从对外地返调员工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
⒋必须如实报告发烧、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并及时就诊。
⒌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⒍必须拒绝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⒎必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相信科学防疫。
⒏必须听从企业经营和防疫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各项防疫检查。
公共行政场所及职员疫情防控措施30条
一、场所防控“十到位”
1.责任落实到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风险等级精准施策,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2.制度规范到位。根据单位特点,按照业务流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核查严格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对返岗工作人员进行疫情核查。所有人员进入公共行政场所必须严格登记,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4.监测摸排到位。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等制度。
5.全程防控到位。强化防疫措施落实,各单位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组,抓好卫生处置工作。
6.日常管理到位。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减少集中开会,提倡网上办公、办文、办会等方式,避免人员集聚。
7.应急处置到位。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落实。
8.物资保障到位。准备各类防疫物资,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9.宣传引导到位。加强防疫宣传,提高防护意识。
10.责任督导到位。指定专人专班重点围绕“组织有序、执行有力、防控有效”,进行全过程督查指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落到人。
二、人员上岗“十必须”
1.必须遵守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必须如实报告返岗前行程、接触人员等情况。
3.必须报告发烧、咳嗽等症状并及时就诊。
4.必须落实人员管控,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
5.必须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勤通风”要求,保持工作场所环境清洁。
6.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7.必须杜绝参加非组织行为聚集活动。
8.必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发布不实信息。
9.必须做到“三不一减”,即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
10.必须接受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
三、便民利企“十办到”
1.网上办。通过电脑端辽宁政务服务网办理,输入地址http://lnzwfw.gov.cn 或搜索“辽宁政务服务网”,根据所需选择办理的事项。网上申报后,后台网上受理。
2.掌上办。下载调兵山市便民服务APP,选择办理事项。
3.自助办。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区,提供社保和不动产证明等高频事项办理,可就近就便办理。
4.咨询办。如需咨询,可拨打调兵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咨询电话以及中心总咨询电话(024-76986079)。
5.邮寄办。对于无法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事项,可咨询各业务单位后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中心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邮寄单位:调兵山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地址: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6.预约办。若确有急事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可事前拨打中心进驻单位预约电话以及中心总咨询电话(同上)进行预约,并在办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7.上门办。对有特殊情况或行动不便的可采取上门协助办理。
8.加急办。做到“一事一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窗口单位开辟应急审批“绿色通道”,不受工作时间和现行程序限制,一事一议,即来即办。
9容缺办。坚持特事特办,实行“容缺审批”,项目可先开工建设、后续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10代理办。坚持“帮办代办”原则,由大厅工作人员提供代办服务,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代办过程中的材料及办事结果转接授权为代办宗旨,确保服务顺畅。
餐饮业疫情防控措施8条
1.餐饮业户可以提供外卖、配餐、盒饭、打包,不得提供堂餐。
2.对除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订餐以外的消费者,要一次一登记,一人一登记,一户一登记,建立送餐台账,不能疏漏。
3.严禁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工作。
4.从业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操作(含分餐)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5.落实加工操作场所清洁卫生要求,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对设备设施、场所地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6.强化送餐人员健康管理,送餐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7.餐厅内禁止聚餐,服务人员或家庭成员确需就餐的实行分餐制,在备案同时向辖区所报备服务人员及家庭成员人数。
8.如餐饮业户违反承诺立即取消开业资格,有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
交通运输业疫情防控措施12条
一、城市交通
1.调兵山市主城区共开通3条公交线路运营。1路(隆悦府——鸿润嘉苑)上线运营10台;2路(胡家——运管所)上线运营7台;5路(晨安——晨安小区)上线运营3台。运营时间上午6:00——8:40,下午15:00——17:40。
2.其他公交线路将根据疫情防控、客流情况陆续恢复。
3.每台车辆准许乘坐10人,旅客应自觉保持座位间距,车辆运行期间为保持通风,将关闭车内空调。
4.乘车前请使用手机微信首次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一键授权后,系统自动录入信息,完成实名登记。
5.针对未携带手机、老年人、儿童及不方便使用微信扫码功能的乘客,可向安全员(乘务员、公交车驾驶员)申请手工填写实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6.不戴口罩的乘客不准乘车,中途不得摘下口罩;不得携带宠物、活禽等乘车。
二、客运班线
1.省际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暂不恢复运营,市际班车及县际班车均减少一半班次发车,待疫情完全解除后,全面恢复正常运营。
2.乘务人员须提前一天进行登记备案并接受体检,合格后方可发车。
3.实行“一车一消毒,一趟一消毒”制度,乘务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车内放置测温工具。
4.旅客信息登记由站内工作人员负责站内班车,分站乘务人员负责分站班车。登记信息每日上交至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运营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并做好行车日志记录。
5.不戴口罩的乘客不准乘车,中途不得摘下口罩;不得携带宠物、活禽等乘车。
6.对途经调兵山、以调兵山作为临时中转站的营运车辆,须进站登记,逐车逐人检查,无异常者,予以放行。
调兵山市、各镇(街)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调兵山市政府:77700110 13941063561
兀术街街道办事处:76860026 15898028000
调兵山街道办事处: 76886622 13904107718
晓南镇政府:76811206 13591618787
大明镇政府:76899213 13464119633
晓明镇政府:76805221 13464177776
调兵山市餐饮监管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13841030877
调兵山市司机提供线索受理电话:
76911505 13700100027
调兵山市慈善总会咨询电话:
76867967 13898598162
调兵山市监督举报电话:
79270030 13941063012
调兵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3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