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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筑防线 同心抗疫——爱卫再行动”活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的通知 辽新疫防指〔2020〕3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8日

  一、对从辽宁口岸入境分流首都国际机场国际航班的人员,由口岸所在地沈阳、大连两市政府负责实行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
  二、对从辽宁口岸直接入境的人员,目的地为省内各市的,由相关市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直接转运至各市指定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目的地为其他省(区、市)的,由口岸所在地沈阳、大连两市政府负责实施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
  三、对从我省陆路、水路口岸入境的全部人员,一律在入境口岸所在地,由当地政府指定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
  本通告自2020年3月27日起施行。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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