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059

来源:调兵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2日

  王宝柱.刘志英因保管不善,将辽(2024)调兵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984号,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该房屋不动产单元号211281002200GB00025F00570030,坐落于平安小区24楼3单元5层502号,面积118.14平方米,结构混合,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如无异议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志英.王宝柱

  20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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