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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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1-09 09:41:35
标  题: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调政办发[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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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兵山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调兵山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9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 unscramble

  一、编制依据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二、编制过程

  年初,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依据本单位监管事项清单,在结合上级年度工作安排和本单位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拟定明确执法机关、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法律依据、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等项目的年度执法计划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汇总后形成了《2024年度调兵山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以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涉及20家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范围涉及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

  四、主要亮点

  我市建立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每年编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近年来,我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了解行政执法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实施也有利于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检查进度、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建议、要求,使涉企检查更加规范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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