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经济开发区招商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为加快调兵山经济开发区振兴发展,进一步充实专业招商队伍,按照《调兵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聘任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决定面向调兵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范围
  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岗位
  经济开发区招商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踏实肯干、廉洁从政、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热爱开发区工作。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开拓精神,能够适应长期的出差、驻外工作。熟悉经济工作,热爱招商事业,具有较强的宣传推介能力和交际能力,拥有广泛的社会关系。在相关岗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符合《调兵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聘任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2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个人资料填写完整的《调兵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人员报名表》(张贴1寸个人免冠照片)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2办公室,同时以U盘形式报送表格电子版(含电子版1寸个人免冠照片)。
  2、资格审查: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聘任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
  3、人员考察:考察由调兵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聘任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采取查阅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面对面考察、到有关部门调查等方式,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反映、身体健康等情况。
  4、人员聘用:由调兵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聘任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人员聘任后,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通知人员所在单位,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聘任人员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按照《调兵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聘任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选聘人员在原单位保留原职级待遇,在经济开发区纳入岗位聘任管理,实行绩效考核,领取绩效奖励。具体管理办法和薪酬待遇发放情况,按照经济开发区制定出台的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七、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2、选聘工作按标准、程序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咨询电话:76995030(经济开发区党政综合办)
  
  调兵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设置及
  人员聘任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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