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安全防线—调兵山市召开新安全生产法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培训会

来源:调兵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抓手,为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安全责任意识,6月5日,市安委会组织召开“调兵山市新安全生产法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培训会议”,特邀请辽宁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特邀顾问、辽宁省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行政学院客座教授,注册安全工程师丁世彤教授进行授课,各镇(街)、部门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280余人参加培训。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闫天昊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一是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认真学习领悟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将隐患全部排查整改到位。狠抓危化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学校、医院、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全闭环管理,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抓实抓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

  培训课上,专家重点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几大亮点切入,主要是修正背景及意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措施方法的发展创新和处罚力度及应对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新旧对比和解读,梳理了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了深入解析,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本次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织密扎牢安全风险防护网,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了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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