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7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X2LN202105050046 |
调兵山市工业北园区威斯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用废旧橡胶炼油,异味扰民。 |
调兵山市 |
2021年5月6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具体调查如下: 1.举报反映的企业为“铁岭市威斯特瑞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调兵山市北工业园区内,2020年投产,环报手续齐全。 2.该企业为年处理 3.6 万吨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项目,产品主要包括燃料油、裂解炭黑、钢丝。生产工艺:将干净废旧轮胎(轮胎切圈,套叠在一块)推入裂解炉内升温裂解,初始加热采用柴油作为燃料,轮胎经过加热裂解产生裂解气,裂解气继续燃烧裂解轮胎,工艺循环。 3.治理措施:该企业废气主要来自裂解工段,产生的裂解气燃烧后经碱液池+雾化脱硫除尘塔(使用20%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经28米高排气筒排放。裂解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利用裂解炉末端管道负压收集。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车间东侧大门处有异味,产生异味属实。 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执法人员通过调阅最近日期的监测报告(2021年4月5日),有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2021年5月8日,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
基本 属实 |
1、企业承诺,加强管理,在满足环评要求基础上另外安装VOC设备。 2、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及时查处。 3.企业更换了全部裂解炉。重新安装了VOC设备收集气味。重新更换和安装了脱硫除尘设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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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LN202105060050 |
调兵山市工业北园区威斯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用废旧橡胶炼油,异味扰民。 |
调兵山市 |
本案件与30批编号X2LN202105050046的案件部分重复。 2021年5月6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具体调查如下: 1.举报反映的企业为“铁岭市威斯特瑞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调兵山市北工业园区内,2020年投产,环报手续齐全,无环保手续不属实。 2.该企业为年处理 3.6 万吨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项目,产品主要包括燃料油、裂解炭黑、钢丝。生产工艺:将干净废旧轮胎(轮胎切圈,套叠在一块)推入裂解炉内升温裂解,初始加热采用柴油作为燃料,轮胎经过加热裂解产生裂解气,裂解气继续燃烧裂解轮胎,工艺循环。 3.治理措施:该企业废气主要来自裂解工段,产生的裂解气燃烧后经碱液池+雾化脱硫除尘塔(使用20%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经28米高排气筒排放。裂解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利用裂解炉末端管道负压收集。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车间东侧大门处有异味,产生异味属实。 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执法人员通过调阅最近日期的监测报告(2021年4月5日),有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2021年5月8日,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 属实 |
1、企业承诺,加强管理,在满足环评要求基础上另外安装VOC设备。 2、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及时查处。 3.企业更换了全部裂解炉。重新安装了VOC设备收集气味。重新更换和安装了脱硫除尘设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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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9890015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