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6960936 传 真:024-76960936
通讯地址:调兵山市育才路 邮 编:112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 5000 吨可膨胀石墨项目 |
调兵市调兵山大街南段 |
调兵山市大尚鸿鹄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喜尔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200万元,依托现有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本项目占地面积10399㎡,建筑面积约631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可膨胀石墨5000吨。 |
1.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车间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初沉+中和+混凝沉淀+清水”处理工艺。 3.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减振基础降低噪声排放。 4.生活垃圾、筛分杂质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厂内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回收、外售、回用生产。 5.硫酸储罐周围设围堰,容积80m³(10m×8m×1m),围堰内部采 取防渗硬化处理,顶部设封闭挡棚;同时厂区设有30m³( 6m×5m× 1m)应急事故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