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抛弃秸秆的严重危害,共同维护良好的大气环境,全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焚烧秸秆害处多多。一是污染空气环境,产生烟尘污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二是威胁交通安全,直接影响公路正常运营,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三是形成火灾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表面的有机质层,对土地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致使土壤质量下降。
如发现秸秆焚烧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到焚烧秸秆、垃圾、柴禾、草皮灰等对环境的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柴禾、草皮灰。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根杆、不冒一处烟。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