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视察组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面就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四个方面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昭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调兵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市,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自2010年以来,共投入环保治理资金15亿元以上,充分体现了调兵山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市生态环境问题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7.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5.7%以上,消灭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
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二、工作完成情况及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打赢了蓝天保卫战,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6.5%以上。
工作具体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全力淘汰燃煤小锅炉,基本实现了“一县一热源”工作目标。截止到2019年6月20日,建成区和工业聚集区内10蒸吨/小时(或7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共计拆除锅炉269台,350.355蒸吨。
3、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制定“散乱污”企业清单。实行“一企一策、一业一册”管理,逐一明确“散乱污”企业存在问题、治理方案和完成时限。
4、加强扬尘管理。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加强工业料场、堆场管理。对厂区内各种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存放、运送、装卸实施管控,防治扬尘污染。
5、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对尾气超标车辆实施动态监管,全面整治“冒黑烟车”。2018年,划定并公布高排放车辆禁限行区域,城市核心区基本消除“冒黑烟车”。
6、全面排查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及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推动在用燃煤锅炉(包括供暖锅炉)提标改造工作。
7、推进燃煤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升级改造,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于2019年4月份开工,经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已于2019年11月竣工,2020年2月25日该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各项废气排放指标均能够连续、稳定的达到超低排放标准。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预计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15日利用2号机组停机检修期间进行系统接引,2020年10月末投运。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已于2019年11月份完成2#、3#锅炉的除尘、脱硝部分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并开展了验收检测,烟气的除尘、脱硝效果满足超低排放要求;2020年4月末开始进行1#、4#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1#炉脱硫部分改造完毕;现进行1#炉除尘器、脱硝系统土建及安装工作,1#机组进度完成75%。4#炉脱硫部分改造完毕;现进行4#炉除尘器、脱硝系统土建及安装工作,4#机组进度完成75%,2020年10月末投运。
8、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餐饮企业加装油烟净化措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将油烟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9、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评估与修订,定期更新市级应急预案中的限停产企业清单。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全市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全市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考核断面消除劣Ⅴ类,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区域内长沟河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呈良性循环趋势。
工作具体措施: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
(1)强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科学合理优化保护区,2019年年底前完成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勘界、立标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乡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认真开展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理工作。实现饮用水水源全过程监管,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自2018年起,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2)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对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存在地下水污染隐患的工业园区和矿山开采区实施防渗处理;对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实施封井回填;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3)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和完善饮用
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做到“一源一案”,按环保要求备案并定期演练和修订预案。2019年完成镇(街)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019年全面完成镇(街)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穿越道路、管线的风险防范措施。
2、开展重污染河流治理。确保“一河一策”措施落实,合理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治理措施,建立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实施精准治理,消除劣Ⅴ类水体。
3、加快工业污染源治理。对重点涉水行业排污状况开展专项调查,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的企业,制定整改达标方案。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完成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环保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
4、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调兵山市有2座日处理能力3万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有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合计0.3万吨,出水达到二级排放标准,4座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5、铁法能源公司已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矿井水处理设施6套,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10000吨/天,矿井水回用率达83%。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全面掌握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全市土壤污染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工作具体措施:全面实施净土工程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到2020年,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2、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适时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
3、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固体废物的堆存场,完善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调兵山市建成煤矸石砖厂7家,每年综合利用煤矸石200万吨以上,粉煤灰20万吨以上,煤矸石砖不仅满足调兵山地区使用,同时外销到沈阳、京津冀和内蒙古等地区。
(四)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3、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以镇(街)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018年建成晓明镇新邓家村1座村级污水处理站,2019年建成晓南镇刘景荒地村、张庄村、高丽沟村3座村级污水处理站。2020年建设晓明镇万家房村污水处理站,目前正处于方案编制阶段。
(五)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方式
1、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2、强化项目准入,控制污染增量。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促进区域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3、强化规划环评,提高源头管控。加强重点行业和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明确空间管控、区域排放、环境准入等要求。
4、有序开展排污许可核发工作。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如期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六)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1、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定期对工作在环境监测、执法一线的基层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2、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完成《调兵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调兵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起草工作。完成《调兵山市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的修改工作。健全全市生态环保政策法规体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制保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七)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和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情况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市25个信访案件。目前,25个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销号。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共交办我市32件信访案件,经铁岭市确认已经全部办结。目前32件信访案件全部具备销号条件,待铁岭市下发统一销号通知后,进行销号。
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市16个问题,目前已有9个问题销号完毕。剩余7项整改任务按铁岭市统一进度进行整改,保证在铁岭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整改。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共交办我市8个问题,目前已有4个问题销号完毕。其余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保证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三、环保工作存在不足与短板
1、工业布局欠佳和结构性污染突出。一是工业布局不科学。全市主要工业企业分布于主城区南北两侧,对城区环境质量形成四面合围污染之势,随着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工业区布局不合理,缺乏整体性和全局性的弊端日益凸显,对城区环境构成了很大压力,特别是对城区大气质量影响更大。二是结构性污染突出。我市工业经济结构长期以来以量扩张为主的传统工业道路,形成的结构性污染仍然比较突出,煤矿、火电等传统行业占GDP总量比较大。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所占比重较低,造成结构性污染突出。
2、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一是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受工业废气、道路及建筑扬尘、餐饮油烟和机动车尾气等影响,加之天气因素影响明显,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二是水环境整治任务艰巨。排水管网还是以雨污合流为主,长沟河断面还有超标情况发生。
3、农村环境污染日益突显。随着城市环境准入条件提高和环境管理加强,与城市、工业环境问题相比,农村环境保护未得到足够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呈现出“面广、点多、源杂”的特点,且呈现日益蔓延和加重的趋势。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导致农村生活污染加剧,面源污染加重;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的重要污染源;乡镇企业布局分散,技术层次较低,这些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村环境和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下一步环保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项目逐级逐单位分解落实,按照年度实施步骤和内容,充实到环保目标责任书之中。建立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分担机制,深入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细化环境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追责制度,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实行严惩重罚。
2、创新管理机制,实施目标管理 积极探索完善环保目标运行管理机制,围绕目标进行全过程监控,随时督查,工作进展要及时报告、及时反馈、及时沟通,使各项工作以目标管理为轴心、以督查督办为保障,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全面实施乡镇环保专员和村级环保监督员制。
3、加强法制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环境监察,提高执法效果。对新建项目严格审查和审批,依法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重点对污染反弹、“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排污许可制度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4、加强政策调控,严格项目环保准入 建立总量控制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将总量控制的要求落实到审批项目管理中,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对危害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增强宏观调控的实施成效。控制不利于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开发项目,鼓励发展特色优势清洁产业,减轻环境压力,提升区域环境竞争力。通过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严把项目“三同时”的验收关,切实提高新项目的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规划环评试点,坚持把环保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规划环评制度,促使环境保护的着力点从微观层面进入到宏观层面。
5、加强资金投入,完善环保投入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体制,制定有利于环保工程建设的投融资优惠政策,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参与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加大政府环保投入,发挥政府在生态示范区、循环经济等生态环境建设及污染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生态保护工程项目。调兵山市环境保护局正在争取上级政策的项目共厂、调兵山市再生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调兵山市长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调兵山市城中村污水“零直排”工程。项目简介1、调兵山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天,占地面积:48242㎡(72.4亩),出水标准:一级A,处理工艺: A2 /O,总投资8810.25万元。2、调兵山市再生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天,50503.8㎡(合75.8亩),出水标准:一级A,处理工艺: A2 /O,总投资8986.29万元。3、长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湿地引水工程、表流湿地工程及附属设施4大工程内容,总投资为11937.49万元。4、调兵山市城中村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兀术街道兀术街村、南岭村、施荒地村;调兵山街道调兵山村、尚三家子村、东调兵山村;晓南镇锁龙沟村、项荒地村污水管线工程。工程投资:3400万元。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为环保工程顺利实施积累资金。
6、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建设生态文明意识 围绕环保历史性转变和生态文明开展宣传活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载体,组织策划高水平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各界开展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社会各方,形成环境宣教合力。要建立环境教育试点,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的宣传教育对象,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农村、学校、企业有的放矢地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进,以全面提高全民建设生态文明意识。
7、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努力提高环境监察水平 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使环境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运用无人机、无人船、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高环境监管效率。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