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调兵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打造法治建设高地
2023年10月,调兵山市作为全省三家单位之一,被省司法厅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建立了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二是多措并举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牵头组织召开了调兵山市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10余次,制定了《调兵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责任单位分工表》,将100项具体指标分解到38家责任单位,填报网上申报材料400余份,截至2024年2月末,100项具体指标均已完成,并完成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网上申报工作。三是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我局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10月两次牵头组织全市相关单位专程赴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实地查阅当地重点部门档案资料、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了示范创建工作思路,为加快示范创建进程夯实思想基础。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规范各单位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汇总各单位2024年行政执法计划并统一制发《调兵山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切实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推进行政执法“一基准四清单”适用运行,以此作为案卷评查的依据,有力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类行政执法能力专项培训6次,累计参会人员1000余人次,强化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组织召开了调兵山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共有382人参加现场考试,90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试。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进行抽查,累计评查300余卷,查处问题40余项。
(三)全面落实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一是打造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打造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全市共配备人民调解员272名,其中专职调解员85名、兼职调解员187名,共设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4个,其中市级调委会1个、镇(街道)调委会5个、村(社区)调委会6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7个;此外,在全市建设了61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并聘任50名大学生作为评理说事员,竭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坚持常态化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四所一庭”大调解机制,加强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协调联动,大力推进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社会矛盾纠纷联动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纠纷承接处置等机制落实,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矛盾纠纷信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恶性案件百日攻坚”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统筹作用,依托非诉讼调解中心,由法院、司法局、相关部门和律师组成调解团队,建设远程视频调解模式,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累计开展常态排查和集中排查共计430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1件,确保发现问题苗头及时介入。三是抓住特殊人群监管工作。一方面,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7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59人、办理审前社会调查评估84件,全市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01人,其中缓刑97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其中重点社区矫正对象1人,借助省社矫管理平台,发现定位失败信息2人次,均已妥善处理;另一方面,实行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和“双列管”措施,累计衔接刑满释放人员58人,实现衔接率100%、安置率100%、建档率100%,进一步完善镇(街)和村(社区)两级包保制度,101名社区矫正对象和657名安置帮教人员均已落实包保,并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社矫对象分批次集中见面21次、个别重点人员单独约谈206人次。四是推动“五星”司法所创建工作。2024年,大明司法所、调兵山司法所“五星所”创建工作已先后通过省司法厅、铁岭市司法局检查验收,我市即将实现全域五星级司法所。
(四)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公众法律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竭力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八五”普法等各类普法活动1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折页2万余份,特别针对青少年,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校园”等活动。二是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促各单位以“部门联动、创新生动、政民互动”的原则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了调兵山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三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为村(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四是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对全市305名“法律明白人”进行线上线下培训,通过“法律明白人”带动群众学法用法。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到位。二是全市各行政机关缺少必要的法律人才。三是基层调查研究开展不深入。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要义,带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起,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一把手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其他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二是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三是班子成员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积极探索法治建设新思路、新举措,打造法治建设靓丽名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一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汲取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切实提升全市各镇(街)、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二要积极做好实地考察阶段材料查证、实地核查、案件评查、随机抽考、座谈访谈、随机街访等各项工作的前期准备,特别是针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协调调兵山市领导牵头挂帅、推动工作,确保实地考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要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二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备管理制度,持续提升行政应诉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应诉质效。三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备管理制度,持续提升行政应诉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应诉质效。
(三)抓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一要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二要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规范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三要科学编制《调兵山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调兵山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