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调兵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铁岭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契机,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调兵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调兵山市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多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并在具体落实中突出了三个重点:
一是狠抓关键少数。调兵山市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一年来,市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重要论述9次,并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列入市委党校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每期干部培训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学习,全面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二是狠抓谋划部署。我们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倒排工期、逐条分解、定期调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初,中共调兵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调兵山市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普法方式等方面对普法提出具体要求。2022年12月,中共调兵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了《调兵山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讨论稿)》,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聘请3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2022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项的重大决策、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到70余次。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到100%,实现了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
三是狠抓督查考核。紧密结合调兵山市实际,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各项具体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年内中央及省市开展的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对照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全面提升了工作质效。
(二)坚持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
一是制定实施高质量“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铁岭市委有关文件主要精神,研究制定了符合我市市情、凸显特色亮点的“八五”普法规划草案。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后印发实施。2022年7月,调兵山市《政务访谈》栏目对我市“七五”普法成效和“八五”普法部署情况进行了专门报道。
二是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和社会大普法“双普共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并纳入到年度绩效考核。
三是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共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1个、省级6个、铁岭市级3个,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个。全市25所中小学全部聘任法治副校长,创建“法治课堂”,全年开展送法进校活动80余场次,累计受众4000余人。
四是广泛宣传民法典。结合实际,灵活采用普法小分队进村(社区)广场集中讲法。举办“炕头法治学堂”,投影仪进门入户全家现场学法。打造“普法宣传车”,广播70个经典案例对镇(街)进行流动普法,提升了民法典宣传效果。
五是精心组织“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全市上下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深入实施“法律七进”,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宪法学习新高潮。
六是充分利用妇女节、国家安全日、禁毒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环境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实施“嵌入式”普法,扎实推进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法活动,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党员干部、市民群众法治观念显著增强,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文明公正执法,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权限规范。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结合,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2022年对市直及镇(街)共7家单位的行政执法权进行了梳理确认。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2022年组织行政执法培训579人,其中继续教育526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515人,提升了全市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越职权、事实不清、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案件发生,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序开展。市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49.37%,直播庭审863场,构建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的机制。
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坚持执法单位上报、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办公室审查、市政府办公室公示等规定程序,科学制定全市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对执法落实情况全面监督,坚决杜绝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抓好案卷评查工作,组成专项评查工作组,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为重点,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查阅案卷200余本,发现问题20 余项,责令5家单位限期整改。全力支持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聚焦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燃气安全、寄递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注的问题,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2年,共立案7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份,全部回复整改。市法院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民营企业、银行贷款、保险纠纷等案件757件,协助金融机构挽损4.87亿元。
四是强化执法司法机制衔接。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以及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等多项机制,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全面强化了监督合力,有效纠正了行政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市检察院规范纪法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人,起诉3人,涉案金额共计875万余元。
(四)坚持多措并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全面推进风险隐患依法预防化解。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方联动、主动出击,不断加大预防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力度,坚决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多年来,我市未发生食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故。同时,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检查,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特殊人群监管,规范社区矫正工作。2022年审前评估42件,新接矫正对象51人,解除61人,坚持每日排查,做到在矫人员无脱管漏管。落实刑释人员衔接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及时开展命案防范治理专项排查,2022年分批次集中见面10次,单独约谈矫正对象142人次,预防了社矫和刑释人员再次犯罪的发生。
二是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行关口前移,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持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等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市公安局坚持重心下移,以派出所基础工作的夯实带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管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调兵山市公安局中华路派出所温情办案解难题,成功化解邻里纠纷,为百姓营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的典型案例被省“12345”平台工作日报刊发。市法院将调解室设在劳动监察部门和信访部门,实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全年共办理51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和当事人成本。市检察院构建多元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涉及2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2022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基层网格员联动发力的工作格局,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780次,调解矛盾纠纷1121件,化解成功率在98%以上。
三是全面推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锁龙沟村等10个国家、省、铁岭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作用,深入推进“六无”村(社区)创建,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进一步完善。2022年,各“评理说事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矛盾纠纷视频连线536件次,有力推进了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全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伍军人等人群为重点,全市确定培养法律明白人283人,为社会综合治理补充了新鲜血液。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2022年全市5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受理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10次,受众1000余人,参与化解纠纷85件,为老百姓搭建了公益、专业、便民的法律服务平台。建立“法润千家”微信群,为居民解答咨询300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全面推进“阳光信访”。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引导群众依法上访,积极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构建市司法局与市法院间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四)坚持优化服务,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执法环境整顿系列活动。深入开展“重拳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2022年下半年,为推进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促进营商环境根本好转,市政府成立了调兵山市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调兵山市2022年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检查实施方案》。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于7月8日、8月22日两次召开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结合督查和自查情况,全市各单位及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对标对表,积极整改,有效杜绝了不执法、乱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2022年,市纪委处理执法违纪人员1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全年对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场所、办案卷宗进行现场抽检,2家律师事务所材料给予报检。根据检查结果,责令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限期整改。根据群众举报和核查情况,给予1名法律工作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深入开展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2年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8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我市政府作为被告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依法受理复议案件,案件受理率达100%。2022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全部依法结案,践行了“复议为民”的宗旨;深入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各镇(街)、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作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按下服务群众、企业快捷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组织各部门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发布1237项。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流程,全市依申请和公共服务类政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跑一次比率提升至98.46%,平均办理时间压缩比率达到86.69%,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22年初,市公证处恢复执业后,全年办理财产继承、委托、赠予各类公证事项共127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148件,涉外公证131件。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深化“法律管家”活动,邀请公职律师、律所律师组建6人法律服务团队,全年到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法治体检8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36次。同时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营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引导企业面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市法院持续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提出司法建议13条,解决了企业涉法问题。市检察院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年深入企业4次,解决实际问题3个。如帮助辽宁智能民生仪表有限公司解决账户查封问题。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2022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诉讼案件181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法律顾问14次,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是打造“一公里”行政事务服务圈。调兵山市以“一公里”为直径,打造了涵盖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多家办事单位的行政事务服务圈,并在全市架设政务内网端口104个,建成镇(街)和村(社区)服务网点64个,率先在铁岭地区建立以镇(街)、村(社区)为服务主体的“两级化”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了政务服务网络全覆盖,有效推动从“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的升级转变。
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2022年5月,调兵山市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荣誉称号。2022年10月27日,铁岭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督察组对我市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察,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在组织领导上仍有一些短板和不足。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不够深入。述法内容不够规范,存在同质化、形式化现象。综合运用现场述法、专题述法等形式不够。个别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年度报告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全面。
(二)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系统。少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做到专题学、系统学,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仅停留在“学了”的层面,对其基本内容与核心要义掌握得还不够扎实。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优化。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上,还存在进展不均衡的问题,一些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改革事项推进比较缓慢,少数部门公共政策依法及时兑现观念树得不牢,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仍需加强。
(四)法律普及还缺乏实效性和针对性。在开展普法工作过程中,有些法律知识过于学术化,针对性不足,一些活动没有贴近生活和实际,导致群众参与普法活动的热情不高,宣传效果不好。
(五)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一些执法人员对政策的理解还停留在表面上,不按照规定程序执法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导致一些政策在具体落实中变形走样。
(六)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有待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及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较弱,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存在不懂如何通过合法渠道、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目标是,继续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紧密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整改工作,努力实现统筹推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共建。全面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大幅度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调兵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在夯实工作责任上下功夫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分工责任到位,责任到人,不断补齐短板漏洞。全面梳理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定期调度推进,确保工作质效。强化述法督察力度,确保述法不走形式。公检法司等部门试行专题述法会议述法。突出实绩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持续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提高决策水平上下功夫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行政监督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全面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在增强法治观念上下功夫
实行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切实推进全市“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全覆盖。在坚持全面推进的基础上,要强化普法重点,在普法内容上,要突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宪法的宣传教育;在普法对象上,要突出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要不断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普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圆满完成全市“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任务。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文明公正执法。推进各行业法治环境整治行动,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要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五)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自纠自查活动。继续深化重拳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等活动,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追责,形成有力震慑,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聚焦经济建设主战场,在法治建设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上下功夫
实行法治引领,强化法治思维,守好法治底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经济建设全过程,确保经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争取资金、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的具体论证和落地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事宜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确保政策合拍、项目合规、程序合理,合同合法。通过健全有效的法治手段保障投资方应有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