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调兵山市本级部门,包括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 经费预算为825万元。同比减少6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预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6万元,2021年为170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招商引资因素,导致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69万元)。2021年为12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90万元),同比减少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购置防疫车辆,导致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
项 目 |
2022年 |
2021年 |
“三公”经费合计 |
825 |
1448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156 |
17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69 |
1278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88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669 |
1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