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中共调兵山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来源:中共调兵山市委宣传部 时间:2024-01-17

调兵山市委宣传部单位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第一部分    宣传部概况

1.主要职责

2.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宣传部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2024年宣传部预算收支总表

2.2024年宣传部收入预算总表

3.2024年宣传部支出预算总表

4.2024年宣传部功能分类科目安排的支出表

5.2024年宣传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6.2024年宣传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4年宣传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8.2024年宣传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9.2024年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0.2024年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1.2024年宣传部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2.2024年宣传部省提前告收入安排的支出表

13.2024年宣传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4.2024年宣传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5.2024年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6.2024年宣传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7.2024年宣传部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8.2024年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9.2024年宣传部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宣传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部分  宣传部概况

1. 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组织指导、协调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的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

(三)协助市委对文旅广电局、传媒中心、文联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管理,并对上述部门的领导班子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落实铁岭市委宣传部对各级宣传干部的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市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的骨干、企业政工人员的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六)结合全市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七)承担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职能,主管对外宣传工作。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2.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度单位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共2家单位。其中:事业单位1家。

第二部分 宣传部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部分 2024年宣传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1、收入情况。2024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计191.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减少29.62万元,减少13.38%,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出、转出、退休。

2、支出情况。2024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计191.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万元,项目支出9.8万元。支出同比减少13.38%,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出、转出、退休;项目支出减少。

2024年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2024年辽宁省提前告知专项安排的支出。0元

二、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3.69万元,比2023年减少23.54万元,原因:部分人员调出、转出、退休。

其中:办公费3.07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费0.1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9.78万元。

三、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四、 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一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2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一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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