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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验并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培训。
(二)开展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工作;对兽药、饲料质量进行检验;为畜产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提供科学检测依据。
(三)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对纪检监察、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务(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标的)价格进行认定与鉴定服务;对具有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矛盾纠纷调处的资质工作提供服务。
(四)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市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抽样检测工作,承担相关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职责;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为全市12315社区联络站和农村维权投诉站的设立、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提供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六)对工业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水质、安全阀等的检验检测工作;开展计量器具的检验检测工作。
(七)对粮食收储企业收购资格检验能力的认定,对粮食流通环节的粮食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对库存原粮卫生检查,确保粮食的使用安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收获期粮食进行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为各级政府制定粮食政策和指导农民调整种植品种、种植结构服务;对收获期污染粮食卫生状况进行检验监测;对流通领域内的成品粮油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对各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用粮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测。
(八)依据《辽宁省酒类管理办法》,规范全市酒类商品流通市场;对调兵山市区域内的盐业经营情况开展检验检测;对调兵山市内经营销售的食用盐、工业盐和盐类制品进行检查。
(九)对酒类流通、粮食流通统一行使商务系统的监督。对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零供关系、零售商促销行为、再生资源、旧电器电子产品、成品油、家庭服务业、餐饮业、美容美发、洗染业、家电维修、汽车销售统一行使商务系统监督。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1家。
纳入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级机关0家
2.中心0家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链接)
附件: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收入总计1070.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0.0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
收入增减情况。2020年,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部门决算收入1070.04万元,比上年增加12.19万元,增幅1.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04万元,同比增减12.19万元,增幅1.15%;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滚动增加了决算收入。
(二)支出总计1070.0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68.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3 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包括购置土壤速测仪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0年,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总支出1070.0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2.19万元,增幅1.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09万元,增幅2.11%;项目支出减少9.9万元,增减幅-90%。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人员工资滚动增加了;项目支出减少原因:减少了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 。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94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与年初预算1019万元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1.17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0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73万元,主要是积极响应各级机关文件的精神,节约开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购置0台,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 34.33万元,比上年减少15.34万元,增幅-30.88%,主要原因是缩减了机构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购置土壤速测仪等项目1个,涉及资金1.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暂无问题存在。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
调兵山市2020年调兵山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