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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20-07-15
附件:1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卫生健康局现有在职职工13人,设置了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医政股、防疫股、妇幼综合股、应急办、爱卫办、卫生协会及红十字会等科室。其中爱卫办及红十字会属于政府下设的职能机构,设在卫生健康局。
(1)贯彻执行党的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编制我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草拟全市卫生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地方卫生工作规定。
(2)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审批和指导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3)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对社会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管理、妇幼保健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民参加除害灭病社会卫生活动。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管理和全市医学教育、科学技术的改造与开发、卫生统计与信息交流活动。
(5)发生重大事件及自然灾害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动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实行机构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结核病防治所、妇幼保健站分离出去,成立了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农合办划分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3.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实行机构改革,原农合办8人划分到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原卫生健康局12人划到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原卫生健康局1人划到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医政工作
1、举办第二届中国医师节启动仪式,以“先进文化进万家”、“全民太极拳进社区活动”为主题,接待义诊市民300余名,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养生保健、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近6000余份,广泛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健康素养。
2、扩大《中医药法》社会影响力,围绕《中医药法》、中医药相关政策、法规和各项中医药惠民举措,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诊所,来到兵山广场,开展中医药法科普知识讲座3场,宣讲《中医药法》的实施时间,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等主要内容,普及中医药法知晓率。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定了《调兵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会议;制定了《调兵山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上报调兵山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学员账号信息表,学员18人并全部通过网上学习。
4、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在我市实施,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保质供应,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满足广大群众基本用药的重要环节,对出现基本药物短缺情况进行及时处置。
(二)计划生育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管理。2019年全市总人口 238824人,出生人口 753人,性别比为107。继续落实国家“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减化生育服务证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办事效率,严把生育指标审批关。应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生育登记,全年一胎生育登记638对,二胎生育登记279对,多胎生育审批 16对。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证、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2、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村(社区)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承接家庭健康、奖励扶助、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再生育办理流程,将生育登记服务系统与妇幼健康系统相结合。
3、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服务,认真做好享受奖特服对象的申报、审核、审批及PADIS系统平台录入,截止到2019年共计享受奖扶2335人、享受特扶741人(其中死亡417人,伤残324人)。共计发放金额为7174680元。认真做好农村直通车与城镇双无退休补助费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审核与发放。
(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编印并发放农村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各类管理资料;对业务承担单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召开由分管市长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会,按上级部门要求按季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完成了上级要求的工作指标,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
2、开展重大疾病、传染病和精神疾病防控工作;实施乡镇集中接种,对从事计划免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培训、考核、认证和公示,组织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服务项目工作,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和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工作。
(四)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 大力加强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辖区25所学校进行了督导检查,发放自查表 25份,督促各学校按“蓝盾”一号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下学期按“蓝盾”要求卫生监督所将联合教育部门对各学校存在问题集中整治,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全市各类医疗机构总数206家(包含中医诊所25家),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了卫生监督档案。行政处罚2户,罚款人民币2千元。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2份。
2、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培训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检查住宿单位39户,立案查处5户。下一步,继续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力争年末完成全部监督任务。
(五)妇幼保健工作
1、今年我市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目标人群宫颈癌2000人、乳腺癌1000现在有序的进行中。
2、在我市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对妇幼保健站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要求是争取在16周建立手册。
3、根据辽宁省和铁岭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两家医院和妇幼保健站进行了检查。对妇幼的婚检、新生儿访视率、孕优工作进行督导,完善妇幼健康体系和提供母婴保健 服务
(六)老龄人口工作
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构建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始终是我市老龄工作中的重点。我们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着力从发展各类养老机构、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整合社区资源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努力构建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不断加大国办养老机构投入力度。
关爱老年人,“敬老月”、“重阳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开展“敬老月”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指示精神,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落实涉老政策法规,喜迎党的十九大,在“敬老月”期间、“重阳节”前夕,市卫生健康局班子成员及部分工作人员走访慰问了部分伤残、失独老人,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及祝福,并且帮助他们做了一些简单的体检。调兵山市医院到敬老院为老人免费进行健康体检。
多措并举,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力度。一是加大了《老年法》和《条例》宣传力度,印发宣传手册,在全市市民和老年人群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将《老年法》和《条例》列入了普法内容。
(七)卫生应急工作
我市卫生应急工作以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反应迅速、运转协调、处置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为总体目标。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建立了六个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项组织。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修订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及演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有3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家。
纳入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
2.调兵山市兀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调兵山市市人民医院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链接)
附件: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计7880.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641.7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64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5236.55 万元。
4.经营收入 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1.98 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 132.87 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19年,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收入7880.26万元,比上年减少1580.33万元,减幅 16.7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641.73 万元,同比减少 1902.79万元,减幅41.87 %;其他收入1.98 万元,同比减少 15.63万元,减幅 88.76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缩减支出。
(二)支出总计 8013.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92.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17.9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9.1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
2.项目支出242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经营支出 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19年,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总支出 8013.13 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738.39 万元,减幅 17.83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5.41万元,减幅17.73 %;项目支出减少532.98万元,减幅18.04 %。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根据财政要求,缩减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132.87 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 -609.37 万元相比,今年减少476.5 万元,下降78.2 %,主要原因专项收入增加,基层亏损减少。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64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1.04 万元,项目支出 2420.69 万元。与年初预算 626.26 万元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2.9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890.14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三、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3.7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3.7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2019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14.5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4.54 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分离。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 2 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 0 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21.0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85.6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 35.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3.4 万元,比上年减少17.1 万元,减幅 33.86 %,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共有车辆 14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5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 0 等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 0 %,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 0分。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以上几点应该根据本单位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
主办单位: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地址:调兵山市育才路7号
承办单位: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112700 邮箱dbsz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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