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丛志梅、杨占江、李振宇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规划公交线路、站点和站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公交车营运期间不按站点停车、站点外占道停车和行驶过程中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的行为已成“习惯”,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易引发交通拥堵,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曾与交通运输部门对公交车运营情况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对公交车站外停车上下乘客的违法行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款之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罚,但根据铁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业务部门指导,我市不具备执行此法律条款权限。因此,公交车随意停车行为无法可依,无法查处。在日常交通管理过程中,执勤民警对公交车驾驶人进行教育,无奈大多数的公交驾驶人已养成“固化习惯”,短期内改变较难,教育成效甚微。 根据您的建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公交车驾驶人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培养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关于您提出的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线索问题,由于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入网的规定要求极为规范严谨,群众提供的违法信息达不到规定要求。公交综合管理需要政府牵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联手开展综合教育及整治,成效将会更加突出。
最后,再一次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公安交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