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占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广告车辆上路慢行进行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一时期以来,时有广告宣传的车辆,三五成行,或车体加宽加高,喷涂广告内容,使用高音进行宣传,在城区大街上慢行。尤其是在早晚交通高峰期的繁忙路段,广告车队在主要大街上缓慢行驶,阻碍交通,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对此,公安交警部门将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纠正广告车违法改变车体型体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将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合管理工作机制,对广告车的管理常抓不懈,努力规范广告车使用,还群众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再一次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